关于协会 | 联系协会 | 设为首页
会员账号: 密码:
注册
业务办理
会员单位 更多>>
业务办理 首页 > 业务办理 > 其他登记
拍卖监督管理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4日  阅读:563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拍卖活动进行监管,对违法拍卖行为行政查处。
 
2.对拍卖活动前备案监督:拍卖企业举办拍卖活动,应当于拍卖日前七天内到拍卖活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备案内容如下:
(1)拍卖会名称、时间、地点;
(2)主持拍卖的拍卖师资格证复印件;
(3)拍卖公告发布的日期和媒体、拍卖标的展示日期;
(4)拍卖标的清单及有关审批文件复印件;
(5)其他材料。
 
3.对拍卖活动后备案监督:拍卖企业应当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七天内,将竞买人名单、身份证明复印件送拍卖活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4.对拍卖公告的监督:拍卖企业应当按照《拍卖法》的规定于拍卖日七天前发布拍卖公告。拍卖企业应当在拍卖前展示拍卖标的,拍卖标的的展示时间不得少于两天。
 
5.对拍卖现场的监督:对重大的拍卖活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派出不少于二人进行现场监督,拍卖企业应当在拍卖现场公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举报电话,并向到场监督人员提供有关资料及工作条件。
 
6.拍卖企业到异地进行拍卖活动,应当提交有关资料,经原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后,核发《准予异地拍卖通知书》,到拍卖活动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并接受其监督管理。
立即下载
上一个文章: 开展“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考核命名活动
下一个文章: 停业申请表
友情链接
江门弘信会计顾问事务所有限公司
南大财税
南大档案
中国南方电网
米尼照明
天地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江门国家税务局
江门地方税务局
广东工商
江门工商
广州信息红盾网
网站首页 | 关于协会 | 招聘及培训 | 企业备案 | 行业政策 | 法律园地 | 新闻中心 | 财务代理 | 会员服务 | 企业登记 | 注册商标 | 下载中心 | 特种行业 | 会员单位
创域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