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门市地税局召开党组会议,会上,纪检组长邓大铁同志传达了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和全省地税系统纪检监察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会议的精神。江门市地税局党组成员在认真学习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副书记陈波和曾超鹏以及省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叶秀佑等的讲话,结合江门地税系统实际,就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主动作为,细化两个责任清单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涉及的工作事项逐项落实到各部门,建立起局党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机制,做到工作职责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二是抓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宣传引导。在党组会上组织领导干部开展专题学习,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发挥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同时,结合“两学一做”教育开展学习讨论,举行问责条例的专题解读,形成学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
三是加强执纪问责。联合办公室、纪检监察、人事、党办等部门,探索建立问责条例的具体实施机制,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问责条例》为尺,对内外部审计、执法督察、信访举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坚持严格执纪问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刻在心上,渗透到行为中,扎扎实实把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四是积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在前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的基础上,针对上级决策部署落实、严格税收执法、税务稽查工作、中央八项规定落实、财务经费使用管理、人事制度执行落实、机关作风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历年来发现问题整改等九个方面进行检查,在全市地税系统开展一次综合性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将内控制度和要求更好地融入税收征管和行政管理工作中,最大限度防范执法和廉政风险,促进干部廉洁从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