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则消息引起了广大HR甚至劳动者的广泛关注。从2019年1月开始,社保费全部由税务部门征收(全国部分地区已经实施)。以前税务部门主要负责征税,而社会保险费由社保部门征收。这个时候往往会出现两个基数,一个是员工的征税基数,另一个是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部分单位为了降低用工成本,没有如实申报员工的社保基数,那么单位可以减少社保费支出。对于员工来说,虽然现在也可以领取到更多的收入,但以后的待遇特别是养老待遇将会受到影响。
社保由税务部门征缴后,税务部门将会全部掌握关于员工的收入水平和社保基数,这样一来,单位想要少缴社保费的操作,难度将会大大增加。很有可能用人单位必须全部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但是在日常管理中,我们也发现,一部分员工是希望单位足额缴费的,但也有一部分员工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员工,希望单位少交甚至不要交社会保险费。我也见到过有的员工面试的时候就提出,希望不要单位交社保费。有的单位甚至和员工之间做了书面约定。内容大意为员工主动要求不缴纳社保费,所有责任由员工承担,而与用人单位无关。
然而,目前关于是否缴纳社保费的问题,是不容商量的。社会保险费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都必须依法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么。各位亲爱的读者,您是喜还是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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