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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贷利息是否可以税前抵扣?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2日  阅读:261

个人房贷利息是否可以税前抵扣?小编知道的相关内容是,只要能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可以作为税前合理费用据实扣除.详情请看下文!

个人房贷利息是否可以税前抵扣?

问:2004年4月,我以按揭贷款方式购置了一套住房,购买价是1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10万元.最近,我因工作调动把这套住房卖了,销售价是20万元.截至售房之月,我合计支付银行按揭贷款利息1.836万元.我在申报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时,已支付的按揭贷款利息可以作为税前扣除费用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规定: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其中,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是指纳税人出售以按揭贷款方式购置的住房的,其向贷款银行实际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凭贷款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因此,你已支付的按揭贷款利息,如果有贷款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是可以作为税前合理费用据实扣除的.

个人房贷利息是否可以税前抵扣?

例题1:市民靳先生日前向税务部门咨询,称他2004年贷款20万元,买了一套总价30万元的房子.不久前,靳先生把20万元贷款和5万多元利息全部还清后,通过中介以70万元的价格将此房出售.他听中介说,转让房屋交纳个人所得税时,是用转让收入额减去买入时价格,再扣除掉一些合理费用,最后乘以税率.靳先生很想知道,5万多元的贷款利息能不能在税前扣除?

税务工作人员解释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其中,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因此,靳先生已支付的按揭贷款利息,只要有贷款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是可以作为税前合理费用据实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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